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市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公告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及《北京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京中医政字〔2013〕207号)要求,现将2019年北京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师考核


(一)申请传统医学出师考核的报名条件

1、按照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规定的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跟师结业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2、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二)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白背景彩色照片2张;

4、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计生(中医药)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定期考核机构出具的上一考核年度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的考核结果;医疗机构出具的三年带教期间的出诊证明(附件2);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监制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学习记录手册》(包括指导老师对师承人员制定的三年教学计划,师承人员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制定的每年度个人学习计划;临床实践学习每周不少于25学时(1000学时/年)记录;每年度不少于100例的临床病案记录;每年度不少于50篇的理论学习记录;每年度参加指定的不少于20学时的集中培训记录)及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三)报名程序

1、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向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医疗机构审核同意后,再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计生(中医药)部门审核同意。

2、申请人登录报名信息系统(http://211.152.43.98:8097/)注册并上报相关信息,网报信息资料提交审核3个工作日后,请在网上查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按照现场提交资料相关要求做好资料准备,按提交材料时间要求到现场提交考试资料。

3、出师考核报名其他相关事宜

(1)网报时间:2019年3月20日9:00开网,3月30日24:00关网;

(2)现场提交参加考试资料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下午4:30。

(3)提交材料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小关北里,北京藏医院门诊一楼北侧(中医考试基地)。

(4)联系人:杨老师  蔡老师  

电  话: 64010910

(5)报名费用:372元


二、确有专长考核


(一)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报名条件

1、持有北京市户籍;

2、在北京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申请报名确有专长考核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件3);

2、持有北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附件4);

3、两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附件5,同时附证明人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照片2张;

6、开具《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打印,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7、申请人所在医疗机构提供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五年的证明(连续5年每年30份证明其技术专长疗效的病历、处方等资料)。


(三)报名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向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的医疗机构所在辖区的卫生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区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后在《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

2、申请人登录报名信息系统(http://211.152.43.98:8097/)注册并上报相关信息,网报信息资料提交审核3个工作日后,请在网上查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按照现场提交资料相关要求做好资料准备,按提交材料时间要求到现场提交考试资料。


(四)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其他相关事宜

(1)网报时间:2019年3月20日9:00开网,3月30日24:00关网;

(2)现场提交参加考试资料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下午4:30。

(3)提交材料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小关北里,北京藏医院门诊一楼北侧(中医考试基地)。

(4)联系人:杨老师  蔡老师  

电  话: 64010910

(5)报名费用:372元


三、市中医局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 15 号),另行组织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doc

附件2:师承人员老师出诊证明.doc

附件3: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doc

附件4: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生临床实践年限证明.doc